黑龙江省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是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省级开发区和黑龙江省哈大齐工业走廊项目区及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西南20公里,东临嫩江,南接富拉尔基城区,西连富拉尔基油田,北与梅里斯区接壤。规划面积14.68平方公里,设为“六区一园”,即工业区、高新农业示范区、旅游观光区、科技教育区、社会公共服务区、商贸住宅区和废旧橡胶利用及基础化工产品生产园。
到2006年末,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已完成14.68平方公里控详及细部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两年来,开发区已投入资金近亿元建设了启动区一期1.12平方公里的道路、广场、热源、给排水工程以及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个,全部达到了企业入驻建设 “七通一平” 的标准;废旧橡胶利用及基础化工产品生产园已将沈阳军区驻富部队营房、坦克维修车间整体利用和改造,具备了生产条件。开发区建设两年多来,已入驻各类项目22个,投资总额达近10亿元。新开工建设项目19项,完成总投资近7亿元,新建项目产值10亿元,税金6,000万元。
开发区的投资发展导向。以为中国一重集团、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钢公司等大企业产品配套为主导,建设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钢铁化工业产业集群;新型建材业产业集群;非粮农业产业集群;废物利用循环经济环保节能产业集群。开发区的发展理念。是招商引资为中心,以投资环境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机制创新、环境创新、管理创新、产业创新为手段,实施项目带动,载体建设,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到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投资兴业,可以为您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最佳的投资环境,让您享受到最优惠的政策,最大利益的回报。
富拉尔基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吸引域外客商来我区投资兴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齐齐哈尔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优惠政策。
第一条 凡进入我区中小企业园区、建材工业园区、开发区创业中心的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三年内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地方实得部分的30%,由财政扶持。
第二条 新建生产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由财扶持;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地方实得部分的75%,由财政扶持;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前两年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0%,第三年至第五年按地方实实得部分的50%,由财政扶持。
第三条 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或将域外税收在区本级缴纳50万元以上的商贸流通企业,其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由财政扶持;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物流项目,自运营之日起,三年内按企业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50%,由财政返还。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省及省以上高新技术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0%,第四年至第五年按地方实得部分的50%,由财政返还。
第五条投资2000万元以上,兼并、收购或控股区内原有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增量的50%,由财政返还。
第六条 世界500强、中国驰名商标和全国著名品牌、拥有重大创新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新建项目,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0%,由财政扶持。
第七条 企业集团总部落户我区,自投产之日起五年内,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的100%,由财政扶持。
第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或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的财政扶持。
第九条 域外客商在我区新建工业项目,以挂牌出让方式供地,土地出让金(扣除税费)按以下标准及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比例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的项目,土地出让金财政全额扶持;2亿元至3亿元的项目,按60%扶持;1亿元至2亿元的项目,按40%扶持;2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按25%扶持;
第十条 本政策由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负责解释,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欢迎咨询 富拉尔基经济开发区 ,
请登陆后发布咨询留言,游客请先注册。
轻松一扫 投资资讯随时有
400-600-3737
手机联系:13062625088
微信联系:13062625088
QQ 联系:746583727
地纬招商网-招商投资门户网站
专注招商投资服务10年
拥有全球千万招商投资信息大数据
线上招商推广,线下项目推介
为政府、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招商代理服务
让招商投资更简单 更精准 更高效
版权所有 上海百程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沪ICP备16044607号-2 Copyright © 2022 www.zhongguozhaoshang.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